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
现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1〕89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详见工信部网站:https://www.miit.gov.cn/zwgk/zcwj/wjfb/zh/art/2021/art_35073c339c554b69960341891ee0d926.html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。请各申报企业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我局(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)按分类提交申请(《通知》附件1、2、3),我局将在组织审核后择优推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