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方案》结合新的工作形势要求和各方意见建议,作了以下几个方面优化和调整。
一是优化履约时间安排。由两年一履约变成一年一履约。全国碳市场的前两个履约周期均是两年一履约。此次《方案》将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定为2024年底和2025年底,实现一年一履约,缓解扎堆交易问题,提升市场活跃度。
二是调整统计核算口径。为从源头防范数据质量风险、提升配额分配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,《方案》在调整配额量计算基础参数、优化管控范围、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。
三是可比口径下碳排放基准值略有加严。考虑到“十四五”全国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进度等因素,2023、2024年度碳排放基准值同等可比口径下降1%左右。该方式既能保持一定减排压力,又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,保障市场平稳运行。
在此基础上,为有效解决配额盈余企业惜售、市场交易不活跃、配额缺口企业履约压力大等问题,在深入开展调研、充分借鉴国内外碳市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了配额结转措施。实际上,需要结转配额的只是配额存在盈余的企业,对于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盈余配额需要卖出一定比例,才能将剩余部分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继续使用。经测算,在当前结转措施下,将促使配额盈余企业逐步向市场释放与履约需求大致相当的配额量,以更好平衡市场供需。另外,结转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12月31日,为企业留足时间制定交易计划,避免短期内扎堆交易,导致碳价异常波动。